孕婦甲狀腺機能檢查異常的比例不少。在懷孕初期胎盤會大量分泌人類絨毛膜性腺刺激素 ( hCG ),因其具有類似甲狀腺刺激素 ( TSH ) 的作用,會讓孕婦在第一孕期(前三個月)發生暫時性無害的高甲狀腺素血症 ( 血中甲狀腺素濃度增加 )。
每一千個孕婦中約有 2 ~ 3 人會發生此變化,有嚴重害喜者尤其明顯。因這種情形是一種正常懷孕的生理變化,而且在進入懷孕中期後往往會自行消失,所以除了必要的追蹤檢查以外,並不需要接受任何治療。大約有千分之二的孕婦會合併真正的甲狀腺機能亢進,其中原因以格雷夫氏症 (Graves’ disease) 最為常見,約佔了九成。這是一種自體免疫系統的問題,因身體產生抗體刺激本身甲狀腺刺激素受體所造成的。
臨床表現上,病人從只覺得有一些不安、神經質到出現心跳加速、冒汗、呼吸喘都有可能,這些症狀必須與懷孕本身造成的不舒服加以區別。因為甲狀腺機能亢進會造成流產、早產等,甚至合併子癇前症與鬱血性心臟衰竭。所以,如有打算懷孕者,應等到甲狀腺機能控制正常後才懷孕比較適當。
甲狀腺機能亢進除了對母體造成影響外,對胎兒也有影響,像是子宮內生長遲滯、新生兒甲狀腺機能亢進,以及 5 % 的胎死腹中等併發症。因此對於有甲狀腺機能亢進的病人,除了懷孕前將甲狀腺機能控制在正常範圍外,在懷孕過程中更應定期追蹤甲狀腺機能。
懷孕合併甲狀腺機能亢進的處理,主要以抗甲狀腺藥物為主,但少數的病人可能會發生極嚴重的顆粒性白血球缺乏症,這時應立刻停藥,並考慮手術療法。至於其它常見的副作用,如:皮膚紅疹、過敏等現象,並不需停藥,但可能需要換藥。
目前治療懷孕甲狀腺機能亢進之首選藥,若是在第一孕期(懷孕前3個月)為 PTU(propylthiouracil)。它雖然會穿過胎盤,但產生畸胎的機會,根據統計是很低的,所以孕婦們一般都可服用。若是在第二 ~ 三孕期(懷孕3個月後)也可以考慮使用 Methimazole。
在整個懷孕過程,準媽媽們必須配合醫師定期監測甲狀腺機能,以調整藥物至最低有效劑量。至於產後,想要哺乳的準媽媽們,不必因服用此藥而害怕,因為 PTU 在母乳中的濃度很低,所以哺乳在正常情況下,並不會對新生兒造成大量藥物攝取的危險。
此外,在產後,甲狀腺機能亢進容易有復發的現象,或病情再度加重,此時唯有仰賴定期追蹤甲狀腺機能,並適時調整藥物劑量,才能把甲狀腺功能控制在正常範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