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革熱係由蚊子(埃及斑蚊或白線斑蚊)傳播的急性病毒性熱疾,而以高燒、頭部、肌肉、骨頭、關節劇痛、後眼窩痛以及發疹為主要症狀。
另有一種自 1953 年開始,發生在東南亞菲、新加坡、印尼、印度、斯里蘭卡等各地的變異型登革熱,主要侵襲 3 ~10 歲的兒童,以嚴重而可能致命的出血徵候乃至休克為特徵,成為嚴重的公共衛生問題。
因為其感染對象、症狀以及預後與原來的登革熱顯然不同,所以稱登革出血熱或登革休克症候群,也有續發性登革熱之稱。以下單稱登革熱者均指傳統或典型登革熱。
一般認為人與病媒蚊間的傳播循環為唯一的傳染途徑,但在馬來西亞西部與西非,另有猴子與病媒蚊間的傳播循環報告,亦即是森林傳播循環。人被帶有登革病毒的病媒蚊叮吮而受到感染,發病前 1 天~ 發病後 5 天間,病人血液中有病毒活動,稱之為病毒血症期。病媒蚊叮咬病毒血症期的病人 8~12 天後,則具有終生傳染病毒的能力。
預防保健
出入高感染地區宜穿著長袖衣服與長褲、及在裸露部位噴防蚊液。
對病人、接觸者及周圍環境之管制應該注意:
- 報告當地衛生主管機關。
- 病人在燒退之前應預防被病媒蚊叮咬。
- 病人住地及工作地或停留地 ( 1 小時以上 ) 進行殺蟲劑噴灑,以殺死帶病毒成蚊,並執行孳生源清除工作。調查發病前 2 週及發病後 1 週的停留地點,並調查是否還有其他疑似病例。
治療照護
以症狀治療為主。病人應多休息正常作息及避免碰撞,單純登革熱後 7 ~ 14 天可完全恢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