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 報
中華民國113年10月29日
院檢字第1130016999號
主旨:檢驗醫學部檢驗項目CEA,即日起因原供應商試劑全球缺貨,該項目更改 由羅氏機台操作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檢驗項目CEA,項目代碼:12021,原廠商貝克曼來函通知因試劑原物料配方短缺,導致試劑全球缺貨,預計缺貨至12月中旬,為持續提供臨床檢驗需求,即日起本部將CEA檢驗項目更改由羅氏機台操作。
二、羅氏機台之CEA與原貝克曼機台之相關性,經本組評估後其結果良好且符合標準,相關係數R值為:0.9966 (評估資料如附件)。
三、羅氏機台建議之參考區間為≦5.0 ng/mL,分析範圍為0.2-1000 ng/mL,與現行範圍一致,開單項目,採檢容器及報告時效皆與現行方式一致無變動。
四、若有相關問題請聯絡急檢組 張煜昌組長 GSM:261007,分機:15447、1544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