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題詢問

連續處方箋遺失 | 問題詢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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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發問

您好,

我連續處方箋最後一次尚未領取,但藥單遺失,但我的藥大概還剩1-2個禮拜的量,不曉得我有辦法今日先掛號領藥或處方箋?還是必須得藥吃完才可再掛號領藥?

因為我本身不是長住台中

回答

您好

請您在盡量在餘藥量小於等於3天時回診,若剩餘藥量超過3天時回診,需醫師同意才能幫您開立藥品。
後續仍有疑問的話請撥本院藥物諮詢專線04-22052121 分機3154。


感謝您的提問。

敬祝 健康、平安、喜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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