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問
2022/5/7 下午 04:23:04
醫生當初開兩個月的藥,一個月的藥吃完時,因幻聽幻想症狀未減加重,還未領第二個月的藥,重新掛號醫生想調整藥,醫生告知,如要調整藥需自費。
我的疑問是我第二個月的藥並未領用,掛號看醫生是因為病症加重,需要請醫生視狀況調整藥項或是加藥,再未領取第二個月藥的情況下,為何看診拿藥需要自費
Ps.另醫生說如不行自費拿藥,可以改掛別的醫生???所以如果我當日掛別的醫生看診拿藥,藥品就沒有自費的問題??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