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機構名稱 |
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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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資料庫名稱 |
中國醫藥大學設醫院人體生物資料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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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資料庫效期 |
113年10月24日至116年10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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倫理委員會效期 |
113年08月01日至114年07月3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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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依據 |
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第5條第2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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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員會 |
法規 |
本案 |
是否符合 |
人數 |
9-15人 |
10人 |
是 |
委員 組成 |
二分之一以上應為法律專家、社會工作人員、資通安全管理人員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士。 |
法律:(2人) 王廼宇(男):靜宜大學法律系/副教授兼人文暨社會科學院副院長、法律學系系主任。 李介民(男):靜宜大學法律系教授/人事室主任。 社會工作人員:(3人) 龍紀萱(女):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老人服務事業科/副教授/。 南玉芬(女):國立金門大學社會工作學系/副教授。 戴正德(男):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社會暨社會工作學系/榮譽講座教授。 資通安全人員:(1人) 蔡欣蓓(女):光田醫療社團法人光田綜合醫院資訊部/系統工程師。 醫療或生醫研究人員:(4人) 林正介(男)(主任委員):中國附醫院長室/顧問。 蔡銘修(男):中國附醫耳鼻喉部/顧問。 李龍緣(女):中興大學生命科學系/副教授。 汪承偉(男):中興大學生物科技博士/研毅企業有限公司。 |
是;6人/10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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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為非本機構之人員。 |
非本機構人員為: 王廼宇、李介民、龍紀萱、南玉芬、戴正德、李龍緣、汪承偉、蔡欣蓓。 |
是;8人/10人 |
備註 |
新增:新聘本院人體生物資料庫倫理委會蔡欣蓓委員,任期至114年07月31日。 異動:原陳含迷委員退出人體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,擬由蔡欣蓓委員替換,自114年3月1日起生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