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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/12/27

焦糖色素列為食品合法添加物 消費者不必過度擔心

食品中都含有的焦糖色素,種類繁多,幾乎無所不在,包括烘焙食品、麵包、咖啡、醬油、啤酒、可樂等碳酸飲料都有焦糖色素。政府已制定食品添加物規範,降低民眾對焦糖色素疑慮。
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11 月 25 日公告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修正新規定,焦糖色素改列食品添加物,限制含量及使用標準範圍。

焦糖色素是台灣、美國、紐澳與歐盟以及 CODEX(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)都核准的添加物。食藥署食品組長蔡淑貞指出,焦糖色素在過去被當成天然色素,新規定公告後,焦糖色素改列為食品添加物,政府可嚴格規範食品中的焦糖色素含量。

焦糖色素使用範圍廣泛,許多常吃的食品都有,能夠增加食物表面色澤,看起來更可口、美味。依據風險評估,焦糖色素致癌機率並沒有想像中高,大約每天要喝下 1、2 千罐的可樂才會過量,這樣的飲用量對一般人來說幾乎是不可能。

蔡淑貞說,即日起,只要食品中含有焦糖色素,不管是製造食品業者或是輸入食品業者,都需申請查驗登記、確實登錄,所有取得許可證食品所含焦糖色素都在合法範圍內,民眾可以放心食用。

台灣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是參考世界衛生組織「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」(JECFA),第 3、4 類焦糖色素的「4-甲基咪唑」(4-MEI)含量規格分別訂為 200 mg/kg 以下以及 250 mg/kg 以下,與歐美先進國家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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