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衛生署民國 100 年統計資料,國人平均每 31 分 50 秒就有一人死於心臟病,如果能把握患者突然心跳停止的黃金救援時間,立即予以電擊,將能提高心跳恢復率,避免腦死。不過,消保團體調查卻發現,國內各公共場所設置人人都可使用的「傻瓜電擊器」(AED)比例過低,平均每千人僅有 0.17 台,呼籲相關單位應予以重視。
AED 是一部能自動偵測患者心脈、施予電擊,使心臟恢復正常運作的醫療儀器,由於具有攜帶方便、使用簡單的特性,因此有「傻瓜電擊器」之稱。美國於 2000 年制訂《善良撒瑪利亞人法》後,人潮眾多的公共場所皆設有 AED,提供民眾搶救心臟病突發患者時使用。
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,國外資料顯示,如果在患者突發心跳停止的 1 分鐘內立即予以電擊,心跳回復正常的成功率可達 9 成,每延遲一分鐘,每分鐘成功率會遞減 7% 至 10%,5 分鐘後的救治成功率僅剩 50%,如果超過 10 分鐘則可能造成腦死。
消基會醫療糾紛處理委員會委員趙凱醫師表示,心臟病患者如果突然心跳停止,送醫過程中沒有及時施予 AED 電擊,到院後的心跳恢復率僅有 1 %,但如果在救護車上施行 AED,存活率可提高到 7%,而根據日本經驗,如果在病發現場就運用 AED,急救成功率將可再提升至 38%。
為了確保 AED 的急救管理制度,蘇錦霞認為,除了修法要求公共場所加強設置 AED 之外,政府相關單位也應該比照日本,將 AED 訓練課程納入 18 歲以下孩童教育內容中,讓人人都能學會、瞭解AED的急救知識,於緊急時救人一命。
駱慧雯 台北報導 華人健康網 – 2012 年 9 月 11 日 下午 4: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