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受傷後 8 ~ 12 小時組織會繼續腫脹,請抬高受傷部位以減低腫脹程度。依醫師指示予以患部冰敷 ( 每次約 10 ~ 15 分鐘 ) 。
- 傷口縫合後,應保持傷口乾燥,不可浸泡水中,淋浴時可用保鮮膜及膠帶覆蓋傷口紗布。
- 如果不慎弄濕傷口,請儘速至附近骨外科診所換藥;如果傷口較大或較為複雜,請依醫師指示返院換藥。
- 避免傷口日曬、劇烈運動流汗。
- 如傷口在關節處,應保持關節平直,避免活動時牽扯縫線,造成傷口裂開再度出血。
- 請按照醫師指示用 ( 服 ) 藥,任何未經醫師許可藥膏,禁止塗抹傷口處,以免傷口發炎感染。
- 避免吃刺激性食物,例如:菸、酒、辣椒等;應多攝取高蛋白、高維生素食物。
- 傷口於 3 ~ 4 天為高感染時期,如有發燒、寒顫、傷口出現紅腫熱痛、傷口有膿液滲出等情形,請立即返院檢查治療。
- 依醫師指示,一般臉部縫合傷口約 5 ~ 7 天,手腳及身體縫合傷口約 14 天,需到骨科門診石膏室拆線。
- 任何問題,歡迎您與我們聯絡:
- 傷口諮詢電話:(04)22052121 分機 15427
- 藥物諮詢電話:(04)22052121 分機 15124
骨科傷口照護注意事項
2024/8/6
製作單位:骨科部 編碼:HE-20160
若有任何疑問,請不吝與我們聯絡
電話:(04) 22052121 分機 15427
若有任何疑問,請不吝與我們聯絡
電話:(04) 22052121 分機 154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