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嬰幼兒及孩童鎮靜照護衛教須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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嬰幼兒及孩童鎮靜照護衛教須知

2024/5/6
  • 本次鎮靜及止痛照護前家長應該知道的資訊:
  • 本次接受何種醫療處置或檢查?
  • 本次醫療處置或檢查需要鎮靜,且要先禁止飲食
  • 固體食物 8 小時、配方奶 6 小時、母乳 4 小時、大於 1 歲孩童少量白開水 2 小時(若有必要,請少於每公斤3mL,例如:體重10公斤少於30c.c.開水)。
  • 若嬰幼兒及孩童過去及現在有任何病史,包括上呼吸道感染(感冒)、氣喘、藥物過敏等,需告知醫護人員。
  • 若嬰幼兒及孩童有鬆動的牙齒,請告知醫護人員。
  • 本次的醫療處理或檢查過程中會為您的孩子測量血壓、心電圖、氧氣濃度等生命徵象,並給予氧氣。
  • 醫療處置或檢查有鎮靜的必要時,有專門的鎮靜照護人員為您的孩子進行鎮靜及止痛的照護。
  • 嬰幼兒及孩童接受鎮靜及止痛照護後 24 小時內,鎮靜效果仍有可能存在,故需要您特別注意孩子的呼吸以及意識狀況,如果有必要,住院病人須馬上告知醫護人員,返家病人則須馬上回醫院接受檢查及處理。
  • 若嬰幼兒或孩童沉睡,則應間歇性地叫醒嬰幼兒或孩童,確定嬰幼兒或孩童有適當的反應。
  • 暫時勿餵食固體食物,先以白開水飲用,沒有嗆到或嘔吐後,漸進再飲食
  • 遵守醫師的醫囑,定時給藥。
  • 嬰幼兒或孩童在返家車內,必須坐在兒童汽車座椅,且有親人在旁照顧並隨時注意呼吸是否順暢。
  • 嬰幼兒及孩童不論是住院病人或門診病人在接受鎮靜及止痛照護後,一定要有親人伴隨在側。

結語:接受檢查或處置後,依醫囑處理處置或檢查後的疼痛,如有不適請向醫護人員反應。

製作單位:麻醉部 編碼:HE-201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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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:(04) 22052121 分機 135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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