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(PAC) —衰弱高齡是什麼?
健保署公告修訂「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」,自106年7月1日起實施擴大照護對象,除腦中風、燒燙傷,納入創傷性神經損傷、脆弱性骨折、心臟衰竭及衰弱高齡病人。
接受收案的好處
急性期後,經醫療團隊評估有復健的潛能,會讓病人接受跨院出院準備服務及功能評估,再轉介至住家附近「急性後期照護團隊」的醫院,透過該團隊訂定符合病人需求的個人化治療計畫,使病人能在治療期限內接受高強度復健及整合照護。
「急性後期照護團隊」的照護內容有:醫療、護理、用藥、物理、職能、語言等復健治療、社工、營養、個案管理及衛教、共病症、併發症預防及處置。
費用負擔
急性後期照護的整合模式(長期照護–無縫接軌),對象–衰弱高齡病人,符合條件皆能入住PAC病房,整合性的照護模式–以病症、個人狀況住院2至3週進行復健,健保部分負擔5%。
收案條件
- ≧ 75歲之高齡病人
- 具備以下疾病史(符合1項):
- 帕金森氏症
-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
- 失智症
- 第三期以上之慢性腎臟病
- 因急性疾病入院(住院時間>72小時)。
- 治療完成一個月內,具有功能下降狀態。
- 臨床衰弱量表CFS 5-7分(個管師評估)。
- 醫療狀況穩定(不需密集醫療介入、檢驗或氧氣使用者)。
- 配合治療之認知與溝通能力,疾病上有恢復之機會、配合進行復健之體力。
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(PAC)結束後怎麼辦
當病人恢復健康狀態,照護團隊在結案時提供:諮詢專線電話、居家照護及技巧指導、後續復健治療建議,並視需要轉介社區醫療資源,如轉介家醫計畫社區醫療群、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團隊,或社會資源服務,配合視評估結果後,聯繫長期照護或轉介社福機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