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頭部外傷照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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頭部外傷照護

2024/3/28

頭部受傷後的72小時內是重要觀察期,注意下列幾點

  1. 受傷後的24小時內,會有某種程度的嗜睡和暈眩,應每小時喚醒病人,稍作交談,觀察意識狀態,若發現病人無法喚醒、意識不清或行為異常,需馬上通知醫護人員。
  2. 臥床休息時床頭需搖高30度,勿平躺,並避免用力咳嗽、用力解便,避免顱內壓升高。
  3. 受傷後的24小時內,有噁心及嘔吐時先禁食,若病人清醒,噁心改善可先給予少許清粥、果汁等流質食物。
  4. 受傷後,頭痛是常見的現象,醫師處方的藥物需按時服用,不可擅自服用鎮靜劑或麻醉藥,以免掩飾病情惡化。
  5. 受傷後若有無色液體或血色液體由鼻孔或耳道流出時,需立即告知醫護人員,不可用力擤鼻涕,或用棉花棒挖耳道。
  6. 日常活動需按醫師指示逐漸增加,盡量不要看電視或打電腦、閱讀書報。

出院後下列情形需儘速就醫

  1. 頭部:嚴重頭痛、頭暈及不正常分泌物等
  2. 肢體:一側肢體乏力、麻痺或癱瘓,感覺遲鈍或行走困難。
  3. 眼睛:有視力模糊、複視或不正常的眼睛震顫。
  4. 耳、鼻:鼻孔或耳道流出澄清液或血色液體。
  5. 持續嘔吐、發燒、痙攣發作、呼吸型態改變。

製作單位:護理部10H病房護理站 編碼:HE-201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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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:(04) 22052121 分機 150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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